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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部门职责 首 页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

1、学生处作为职能部门代表学院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

2、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辅导员聘任、管理、考核、激励办法,负责新聘辅导员的业务素质和基本工作技能培训。

3、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及内容。

4、协助主管院领导组织召开各分院总支书记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全院学生工作,确定学生工作重点,保证学院学生工作有序开展。

5、组织落实院级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员性的学生表彰奖励;负责省级优秀毕业生及优秀毕业生干部申报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的奖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和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全院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公示及申报工作。

7、负责规划、落实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方案,制定、实施学生公寓的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卫生的维护管理工作。

8、做好优良学风、班风建设工程的工作计划、安排。对日常班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督促和检查。

9、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全院性的学生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10、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处理,及协调各分院之间的学生违纪处理。

11、接受党委委托,完成院学生会工作指导。加强学生会干部培训。

12、向学生工作委员会及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提出工作建议和报告。

13、代表学院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学生工作,做好与院内其他各部门的协办工作。

1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