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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2018年05月18日  学生工作部   点击:

各院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促进大学生的心理成长,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18 年“3.25~5.25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 系列活动的通知》(学生字〔2018〕4号)安排,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组织开展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心理微电影”是以心理成长、发展和心理健康为主题的传播形式。开展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旨在鼓励大学生关注自我和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现状,思考和感悟身边的点滴,并经过自己的提炼和再创造,用短小影像记录下生活中的真情故事,传递心理健康正能量。

二、大赛主题

“呵护心灵, 激扬青春”。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发起,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主办,各院部承办,院学生会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协办。

四、活动要求

(一)作品内容

紧密围绕大赛主题,以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为题材,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清新的校园心理文化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有一至两名指导教师,以各院部为单位组织报送作品参赛,要求各院部至少选推一部参赛作品。

2.自编、自导、自演和自拍。

3.故事画面清晰,情节完整,主题明确,通俗易懂。

4.微电影形式不限,可采用纪录片、剧情片、动画片等多种表现形式。时长约为 10-15 分钟,作品格式为 FLV.、MOV.、AVI.、RMVB.和MP4.格式。

5.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视频中不能出现院部、班级、学生、老师等相关信息。

五、具体安排

1. 即日起—5 月15 日,大赛启动,作品征集。以各院部为单位,请于 5 月15日前将作品和参赛表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交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北区图书馆 9 楼、南区信息楼 310)。

2.5 月 15日—5 月 25 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从参赛作品中评选: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优秀组织奖3名。

3.根据获奖情况,学工部还将推选优秀微电影参加陕西省高教工委11月组织开展的全省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成果展评。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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